建立代管執行個體群組 (MIG) 的基本情境


代管執行個體群組 (MIG) 是可以視為單一實體來管理的一組虛擬機器 (VM) 執行個體。MIG 中的每個 VM 都是以執行個體範本為基礎。

如果您只需要建立多個 VM,但不想將這些 VM 分組到 MIG 中,請參閱大量執行個體 API

如要瞭解其他 Compute Engine 選項,請參閱「為工作負載選擇 Compute Engine 部署策略」。

如要開始建立 MIG,請參閱這份文件,找出適合您的基本設定。

建立 MIG 的基本情境

MIG 提供許多設定選項。請參閱下列指南,瞭解如何在各種情境中快速啟動及執行 MIG:

指南 情境
在單一可用區中建立含有 VM 的 MIG (可用區 MIG) VM 可部署至單一可用區。
在單一區域的多個可用區中建立含有 VM 的 MIG (區域 MIG) 您想將 VM 分散到區域內的多個可用區,以防可用區發生故障,或自動尋找資源有限的可用區,例如 Spot VM
建立具有多種機型的 MIG (執行個體彈性) 您的應用程式與多種機器類型相容。您希望 MIG 根據即時可用性,自動使用其中一種相容的機器類型。
從現有 VM 建立 MIG 您想將 VM 擴展為 VM 群組,並部署在單一區域或多個區域。
建立具備自動調度資源功能的 MIG 您希望 MIG 在需求增加時自動建立群組中的 VM,並在需求減少時刪除 VM。
建立使用先占 VM 的 MIG 您的工作負載可以容許服務中斷,並希望利用先占 VM 可省下的成本。
建立含有 GPU VM 的 MIG 您的工作負載需要一組 GPU VM,例如您想在 GPU VM 上執行批次工作負載,像是訓練機器學習模型或高效能運算工作負載。
建立具備有狀態設定的 MIG 工作負載需要有狀態的設定,例如您需要磁碟,且磁碟必須在 VM 自動修復、更新或重新建立時保留資料。

限制

視使用的功能而定,MIG 可能會有不同限制。下表列出一般 MIG 限制,以及使用區域或具狀態功能時的額外限制。

  • 根據預設,您可以在可用區 MIG 中建立最多 1,000 個 VM。如需更多空間,請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式:

  • 更新 MIG 時,單一要求最多可指定 1,000 個 VM。

  • 建立 MIG 後,您就無法變更其網路或子網路。系統會將 MIG 中的所有 VM 指派至相同的子網路。

  • gcloud CLI 和 API 支援在管理例項群組的 nic0 以外介面上使用共用 VPC,但Google Cloud 控制台不支援。

分散於多個可用區的 MIG (即區域 MIG) 有下列限制:

  • 根據預設,您最多可以建立 2,000 個 VM。如需更多,請提高 MIG 的大小限制,或與支援團隊聯絡
  • 建立區域性 MIG 時,您必須選取要與 MIG 建立關聯的可用區。在建立期間選擇特定區域後,日後就無法變更或更新那些區域。不過,您可以設定 MIG 的目標分配形狀,指定群組在您選取的可用區中分配代管執行個體的方式。
  • 如果將群組的目標分配型態設為 BALANCEDANYANY_SINGLE_ZONE,請參閱目標分配型態限制

  • 如要自動調度區域性 MIG,您必須將群組的 目標分配型態設為 BALANCEDEVEN

負載平衡 搭配地區性 MIG 時,不支援 RATEUTILIZATION 平衡模式的max-rate 目標容量。如要進一步瞭解各負載平衡器的使用指南,請參閱「平衡模式和目標容量設定」。

具有有狀態設定的 MIG (即有狀態的 MIG) 具有下列限制:

  • 如果 MIG 具有有狀態的設定,則無法使用自動調度資源功能。
  • 如要使用自動輪替更新,請將替換方法設為 RECREATE
  • 對於有狀態的地區 MIG,您必須停用主動式重新分配功能 (將重新分配類型設為 NONE),才能防止系統自動跨區域重新分配,進而刪除有狀態的執行個體。
  • 如果您使用所有執行個體通用的設定來覆寫執行個體範本屬性,就無法在任何個別執行個體設定中指定這些屬性,也無法同時在群組的所有執行個體通用設定中指定這些屬性。

如要為 MIG 設定自動調度器,請一併查看自動調度器規格

支援 IPv6

如要讓 MIG 納入使用 IPv6 位址的 VM 執行個體,建立執行個體範本時必須使用雙重堆疊設定

其他 MIG 工作

建立 MIG 後,您可能需要執行下列操作:

瞭解群組及其 VM

調整群組大小

變更群組的 VM 設定

新增 MIG 功能

教學課程

參加教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