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支持和弃用政策

本文档介绍了 Google Distributed Cloud (GDC) 空气隔离软件支持和弃用政策。

  1. GDC 将至少提前一年通知任何重大变更。此通知可能会在服务或功能正式发布 (GA) 后的任何时间发布,但更改本身要等到一年通知期结束后才会生效。如果某项服务在正式推出后立即发布弃用通知,则在服务停用之前会有一年的时间。

  2. 对于任何正式版(GA) 功能或服务,GDC 将为每个次要版本提供一年的支持。支持期从组件的功能或次要版本作为 GDC 版本的一部分正式发布并发布时开始,而不是从用户部署时开始。在正式支持期结束后以及功能版本停用之前,某些功能可能会在额外的服务专用宽限期内提供。在此宽限期内,不受支持的软件组件版本将不会获得补丁或支持。不过,我们仍会提供软件和文档,以便用户升级到受支持的版本。

  3. GDC 保留要求用户迁移到较新功能或次要版本的权利,以降低旧功能或次要版本中无法修复的严重安全漏洞的风险。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但有时无法将安全补丁应用于组件的旧功能版本或次要版本,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保护用户数据和工作负载。

  4. 我们将根据预览版和正式版 (GA) 功能的适用服务等级目标 (SLO) 提供安全补丁。不过,GDC 服务等级协议 (SLA) 承诺不适用于预览版功能。服务等级协议 (SLA) 仅适用于正式版功能。

  5. 仅在预览版中提供的功能可能会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弃用或移除。当功能从一个预览版升级到另一个预览版或不同的预览版 API 版本时,可能无法保持向后兼容性。预览版功能发布后,当其功能到达稳定版时,我们将关闭预览版。

  6. 基础设施运维人员 (IO) 必须尽快将 GDC 版本(功能版本、次要版本和补丁版本)应用于部署和关联的组织。GDC 发布版本是内部版本,仅对 IO 可见。

    1. 新的 GDC 功能或次要版本必须在发布公布后的 60 天内应用,最晚不得超过 120 天(宽限期),除非 GDC 团队另有指示。

    2. 必须尽快应用新的 GDC 补丁版本,尤其是当发布版本包含安全和合规性方面所需的关键修复时。您可以跳过 GDC 补丁版本,以赶上最新版本。不过,不能跳过功能版本或次要版本,必须应用每个版本。

  7. 平台管理员 (PA) 负责为组织或平台提供充足的维护期 (MW),以便运维人员和自动化系统能够及时应用升级和补丁。

  8. 除非 GDC 明确另有建议,否则基础设施运营商 (IO) 必须升级到每个功能或次要版本的最新补丁版本,以免错过安全修复和 bug 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