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時,歐盟執行委員會 (EC) 核准將合約條款範本當做遵守歐盟資料保護綱領相關規範的方法。2018 年 5 月起,歐盟資料保護綱領由一般資料保護規則 (GDPR) 取代。多年來,遵守歐洲資料保護法的 Google Cloud 客戶也採用我們已通過監管機關核准的 2010 年標準契約條款 (也稱為契約條款範本),藉此在使用我們服務進行客戶個人資料的海外轉移作業時,符合相關規範。
EC 於 2021 年 6 月 4 日發布了新的標準契約條款 (SCC),以協助保護個人資料。這些新的標準契約條款已取代 EC 於 2010 年採用的標準契約條款,並有助於在特定情況下以合法方式轉移資料。標準契約條款實施各種合約義務,允許受 GDPR 規範的個人資料傳輸至歐洲經濟區 (EEA) 以外的收受方。
我們已更新 Google Cloud Platform、Google Workspace (包括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和 Cloud Identity 的資料處理條款,藉此納入新的標準契約條款。
對所有 Google Cloud 客戶而言,這項新方法可以:
針對位於歐洲 (即歐洲經濟區、英國和瑞士) 的客戶,Google 已將新的標準契約條款規範的所有責任納入考量,進一步簡化資料移轉作業法規遵循。
我們的白皮書說明資料移轉的歐洲法律規則,以及我們實作新歐盟標準契約條款和個別的英國標準契約條款的方式,讓客戶可以進一步瞭解我們新版條款對他們及其隱私權法規遵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