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本服务(下文所定义)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以下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以及《Google 服务条款》(以下简称“Google 服务条款”),该条款可参见 www.google.com/policies/terms/(或 Google 可能提供的其他此类网址)。
1. Services.
1.1 设施和数据转移。所有用于存储和处理客户数据的工具都符合合理的安全标准,这些标准的保护力度不低于 Google 存储和处理自己的类似信息时所使用设施的安全标准。Google 采用不低于行业标准的系统和程序,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可以预见的威胁或危险对客户数据的安全性或完整性造成损害,避免客户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Google 可能会在美国境内或者在 Google 或其代理设有设施的其他任何国家/地区转移、存储和处理客户数据。客户使用服务,即表示其同意 Google 对客户数据进行此类转移、处理和存储。
1.2 Beta 版功能。对于因您或最终用户使用 Beta 版功能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任何赔偿义务),Google 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承担使用 Beta 版功能会带来的所有风险,且可能需要遵守 Google 规定的额外要求。Google 没有义务针对 Beta 版功能提供支持,并且 Google 可能会停止提供该服务的 Beta 版功能。Google 可以出于任何目的使用和披露您在使用 Beta 版功能时产生的任何数据,前提是 Google 未经您事先书面同意,不会以可识别或合理预期会识别您或任何最终用户的方式向第三方披露结果。您不得披露 Beta 版功能中的任何信息,也不得披露任何非公开 Beta 版功能的使用条款或有这种功能存在。
2. 您的义务。
2.1 法规遵从。您将并确保您的最终用户将根据本协议和使用限制政策使用服务。您保证您有权代表最终用户行事,并对最终用户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负责。Google 可能会在服务中向您和/或您的最终用户提供并使其能够访问本服务中未提供的 Google 产品或服务(或通过使用此类 Google 产品或服务收集或派生的数据或内容)。除非另有说明,否则 Google 产品或服务仍受适用的服务条款或 Google 与您就此类产品或服务达成的协议的约束。本服务中的某些数据管理功能可能需要将客户数据存储在 Google Cloud Storage(以下简称“GCS”)中。如果是,您同意将 GCS 用于此类存储。如果您删除存储在 GCS 中的客户数据,我们会在商业上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从服务中删除此类客户数据。对于 GCS 中的此类客户数据,Google 保留自行决定 (i) 限制存储空间大小(例如,文件大小限制)和 (ii) 暂停或终止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对此类数据管理功能和 GCS 的使用权限的权利。此外,由于本服务可以与 Google 云端硬盘互操作,因此您和使用本服务的最终用户可能还需要使用 Google 云端硬盘,包括存储、检索和删除在本服务中生成或使用的报告、数据源和/或其他信息(以下简称“服务文件”)。此类数据洞察服务文件可能会存储在与用于访问服务的 Google 账号关联的 Google 云端硬盘账号(包括个人用户账号)中。如果存储在 Google 云端硬盘中的数据洞察服务文件被删除,您将无法再在该服务中访问此类数据洞察服务文件。有权访问相应 Google 云端硬盘账号的用户可以访问存储在 Google 云端硬盘中的数据分析服务文件。您同意在与本服务相关的情况下使用 Google 云端硬盘,并进一步同意 Google 云端硬盘的使用受您或最终用户的 Google 云端硬盘协议约束;但前提是,本服务可以根据本协议访问和使用存储在 Google 云端硬盘中的数据分析工作室文件。您拥有所有必要的权利,可以:(i) 根据本协议提交、使用和处理客户数据,以及 (ii) 授权将服务用于 GCS 和 Google 云端硬盘(如适用)。如果您的服务账号已与某个 Google Marketing Platform 组织(或日后重命名的组织)相关联,则您的服务账号中的某些数据可能会在该平台首页(或日后重命名的页面)中共享,并可供有权访问该 Google Marketing Platform 组织(或日后重命名的组织)的任何实体或人员访问,同时还会受到该平台首页(或日后重命名的页面)中的适用设置的约束。无论您账号中的任何数据共享设置(如适用)如何,Google 技术支持代表都可能有权访问 Google Marketing Platform 组织(或之后重命名的组织)及其数据,以便排查问题或为 Google Marketing Platform 组织(或之后重命名的组织)提供服务。
2.2 未经授权的使用。您应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防止本服务遭受未经授权的使用,并终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如果您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便使用或访问服务的行为,应及时通知 Google。除非 Google 明确书面同意,否则您不得,并且您将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措施确保最终用户和/或第三方不会:(a) 向第三方销售、转售、租赁或以功能等同的方式提供本服务(除非本协议中明确授权);(b) 尝试对本服务或任何组件进行逆向工程;(c) 尝试通过使用或访问本服务来创建替代服务或类似服务;(d) 将本服务用于高风险活动;或 (e) 使用本服务存储或传输根据出口管制法律受出口管制的任何数据。用于访问服务的凭据(例如密码、密钥和客户端 ID)仅供签发此类凭据的个人使用。您必须确保所有最终用户和/或第三方都将凭据视为机密,并尽合理努力防止和阻止他人擅自使用此类凭据。您应自行负责遵守《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HIPAA) 或您所在管辖区内任何类似适用的法律。除非 Google 另行书面说明,否则 Google 不就服务的使用承担 HIPAA 或您所在管辖区内任何类似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义务,亦不保证服务满足 HIPAA 要求(或您所在管辖区内任何类似适用法律的要求)。如果您是(或即将成为)HIPAA 定义的适用实体或业务伙伴,则不得以任何目的或方式对受保护健康信息使用本服务(根据《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HIPAA] 的定义)。
2.3 第三方请求。您有责任回复第三方的请求。在法律和第三方要求条款允许的范围内,Google 将:(a) 在收到第三方要求后立即通知您;(b) 遵照您提出的合理请求,采取措施驳回第三方要求;以及 (c) 向您提供回应第三方要求所需的合理信息或工具。您首先应自行尝试获取对第三方请求作出回复所需的信息,只有在自身无法合理获得这些信息的情况下才应与 Google 联系。
3. 机密信息。
3.1 机密性。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他人透露机密信息,但确有必要知晓机密信息且已书面同意保密的员工、关联公司、代理人或专业顾问除外(对于专业顾问,也可以改用其他约束条件)。接收方应确保相关人员和实体只能将机密信息用于行使和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保证信息的机密性。机密信息不包括:(a) 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而导致公开的信息;(b) 接收方独立得出的信息;或 (c) 无保密义务的其他方依法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如果法律允许,接收方也可以根据法律要求披露机密信息,但必须提前合理的时间通知信息披露方。
4. 客户数据。
4.1 客户数据的使用。除非符合第 1.2 条(Beta 版功能)和第 2.1 条(合规性)的规定,否则 Google 不会访问或使用客户数据,但下列情况除外:(a) 为向您和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而必须访问或使用客户数据;(b) 为帮助确保服务安全并改进服务而访问或使用客户数据;前提是,未经您的同意,Google 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客户数据;(c) 法院命令、法律或政府或监管机构要求 Google 访问或使用客户数据,并且 Google 已按照要求执行(在允许的情况下,先向您发出合理通知,并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为您提供申请保护令或等同措施的机会,费用由您承担)。您必须征得并确保最终用户已征得所有必要的法律要求的同意,以便将任何个人数据上传到服务。
5. 声明和保证。
5.1 声明和保证。各方均须声明己方完全拥有签订本协议的权力和授权。各方须保证遵守适用于己方提供或使用服务这一行为的所有法律和法规(包括适用的安全违规通知法)。如果您尚未达到与 Google 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约的法定年龄,则不得使用本服务,也不得接受本协议。
6. 终止
6.1 终止的影响。如果本协议终止,则:(a) 一方向另一方授予的权利将立即终止(本节另有规定的除外);(b) 在您从适用的 Google 云端硬盘账号中删除客户数据后的商业上合理时间过后,Google 将通过移除 Google 活跃服务器上指向客户数据的指针并随着时间推移将其覆盖来删除客户数据;(c) Google 将在商业上合理的时间过后删除存储在 GCS 中的客户数据;(d) 应对方要求,各方将立即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措施,将对方的所有其他机密信息退还或销毁。
6.2 中止。除了 Google 服务条款中规定的 Google 权利外,如果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给 Google 基础架构造成不合理或不成比例的巨大负载(由 Google 自行决定),Google 可能会自动中止本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7. 服务或条款的变更。Google 可能会不时修改这些条款(包括这些条款中引用的网址以及此类网址中的内容)。我们会在相关网址(或 Google 可能不时提供的其他网址)上发布任何此类修改的通知。对这些条款的更改(包括对网址中内容的更改)不溯及既往,并将于发布 14 天后生效,但对网址引用的更改将立即生效。Google 可能会不时对服务做出商业上合理的更改。我们可能会不时在服务中提供新的应用、特性或功能,您可能需要同意附加条款才能使用这些应用、特性或功能。如果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应停止使用本服务。除非满足下列条件,否则对本协议的修订或修改不具有约束力:(i) 采用书面形式并经 Google 的正式授权代表签字;(ii) 您在线接受更新后的条款;或 (iii) 在 Google 发布了对本协议或管理本服务的任何政策的更新后,您仍然继续使用本服务。
8. 其他。
8.1 通知。所有终止或违约通知都必须使用英文以书面形式发送到另一方的法务部门。向 Google 的法务部门发送通知时应使用 legal-notices@google.com 电子邮件地址。所有其他通知都必须采用英文书面形式,并发送给另一方的主要联系人。如果接收方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自动回执或电子日志(如果适用)的方式确认接收,则通知将被视为已送达。
8.2 转让。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方,除非转让对象是关联公司,且满足以下条件:(a) 受让方书面同意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规定;(b) 如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仍须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以及 (c) 转让方已向另一方通知转让事宜。其他任何转让企图均属无效。
8.3 控制权的变更。如果一方控制权发生内部重组或改组以外的变更(例如,通过股票购买或出售、合并或者其他形式的公司交易),则:(a) 该方应在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的 30 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b) 在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到收到书面通知后的 30 天内,另一方可以随时立即终止本协议。
8.4 不可抗力。因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而导致无法履行义务或无法及时履行义务时,任何一方均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8.5 不得放弃;可分割性。如果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该方放弃相应权利。如果本协议中有任何条款(或某一条款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本协议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8.6 无代理;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作或合资关系。本协议不赋予任何第三方任何利益,除非协议中明确规定赋予。
8.7 转包。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但仍对所有转包的义务及其转包商的行为或疏忽承担相应责任。
8.8 衡平法救济。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限制双方寻求衡平法救济的权利,但您不得在使用服务期间或在使用服务后的一年内提交的诉讼中,基于专利侵权寻求针对服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发出禁令或排除令。
8.9 继续有效。本协议中的以下条款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后依然有效:第 1.2 条(“Beta 版功能”)(仅限最后一句)、第 2.3 条(“第三方请求”)、第 3 条(“机密信息”)、第 6 条(“终止”)和第 8 条(“其他”)。此外,Google 服务条款中依其性质应继续有效的规定将继续有效。
8.10 完整协议。本协议(包括这些条款和本协议中提及的所有文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主题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先前或同期的关于该主题的协议。位于网址上并在本协议中提及的条款以这种在协议中提及的方式并入本协议。任何修订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明确声明是对本协议的修订。
8.11 冲突条款。如果构成本协议的文件之间存在冲突,那么这些文件的适用性优先顺序为:本条款、可接受的使用政策和《Google 服务条款》。
9. 定义。
9.1 “使用限制政策”是指位于 support.google.com/looker-studio/answer/7020012(后续可能更名,内容也可能会不时修改)或 Google 可能提供的其他此类网址上有关服务的使用限制政策。
9.2 “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共同受控于另一方的任何实体。
9.3“Beta 版功能”是指明确标识为“Beta 版”“Alpha 版”“实验版”或“预发布版”的任何服务功能或服务,或者明确标识为不受支持的任何服务功能或服务。
9.4 “品牌特征”是指由双方各自所有并随时予以保护的商标名称、商标、服务商标、徽标、域名以及其他特有的品牌特征。
9.5“机密信息”是指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标记为机密或在通常情况下被视为机密的信息。在遵守第 1.2 条(“Beta 版功能”)和第 4.1 条(“使用客户数据”)规定的前提下,客户数据属于您的机密信息。
9.6 “客户数据”是指您或您的最终用户通过服务提交、存储、发送或接收的数据。
9.7 “最终用户”是指您或您的最终用户允许使用或访问服务(或其中的任何报告或组件)的个人或实体,包括任何第三方。
9.8“出口管制法律”是指所有适用的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包括美国商务部维护的《出口管理条例》(EAR)、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维护的贸易和经济制裁,以及国务院维护的《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
9.9 “高风险活动”是指操作核设施、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或生命支持系统等服务使用行为;在这类行为中,对服务的使用或服务故障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或环境破坏。
9.10 “HIPAA”是指 1996 年颁布的美国《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可能会不时修订)以及依照此法案颁布的所有法规。
9.11“服务”是指:(i) 如果您位于日本以外且提供该服务的国家/地区,则为 Google 数据洞察;或 (ii) 如果您位于日本,则为 Google 数据门户。
9.12 “第三方请求”是指第三方索取与最终用户使用服务相关的记录的请求。第三方请求可以是合法的搜查令、法院命令、传票、其他有效法令,或者最终用户出具的允许此类披露的书面许可函。
更新时间:2019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