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 SAP HANA 資料庫主機,並探索及保護其資料庫

如要保護 SAP HANA 資料庫,請先加入 Compute Engine 執行個體

探索及保護 SAP HANA 資料庫應用程式

  • 如果設定任何第三方備份 backint,LVM 備份就會失敗
  • 復原鏈中斷,導致復原作業受影響
  • 完整與增量備份可能會產生孤立的增量備份,導致復原問題。

請按照下列操作說明,探索及保護 SAP HANA 向外擴充執行個體:

  1. 在管理控制台的「應用程式管理員」 >「應用程式」頁面中,選取「新增應用程式」

  2. 在「新增應用程式」精靈中選取「SAP HANA」

  3. 按照精靈的指示操作:

    • 從「選取」部分選取要管理的資料庫。

    • 在「管理」部分套用政策範本和資源設定檔,這些是在「定義政策範本和資源設定檔」中建立。

  4. 按一下「設定」部分中的「應用程式設定」

  5. 在「應用程式設定」視窗中選取「備份擷取方法」。實際採用的方法取決於您的需求,以及「保護 SAP 生產環境,避免資料遺失、發生錯誤和損毀」一文中的資訊。

在「應用程式設定」分頁中,您可以變更應用程式專屬設定。請務必說明下列事項:

  • HANA 資料庫使用者儲存區金鑰:這是先前建立的系統資料庫適用的 SAP HANA hdbuserstore 金鑰。這是必填欄位。

  • 磁碟區群組中的預留空間百分比:這是磁碟區層級備份作業的必要資訊,可判斷 LVM 磁碟區群組中快照所需的暫時可用空間量。建議值為 20%。

  • 備份擷取方法

    • 使用永久磁碟快照:這是 Compute Engine 使用的標準永久磁碟快照。如果 HANA 資料庫是在 Compute Engine 執行個體中執行,請選取這個選項。如要使用這個方法,請參閱

    • 使用磁碟區層級備份:在 Linux 上使用磁碟區層級 LVM 快照,並透過 CBT 備份至以區塊為基礎的暫存磁碟。這項功能會使用 SAP HANA 儲存點 API,讓您建立永久增量備份。這項作業需要由 LVM 管理 HANA 資料庫資料和記錄磁碟區。如果您使用 NFS 通訊協定暫存磁碟,則無法使用磁碟區層級備份。

    • 使用完整與增量備份:這是較舊的檔案備份和復原方式。這個「檔案傾印」方法不支援建立虛擬資料庫。您可以為區塊和 NFS 暫存磁碟選取此選項。這個方法僅支援舊版 Backint 備份和實體復原。

  • 以小時為單位的生產 DB 記錄保留時間:每次備份記錄後,系統都會執行記錄清除作業,並刪除所有早於此處指定時數的記錄。舉例來說,如果指定的小時數為 4 小時,系統就會清除所有早於「記錄備份開始時間」減去 4 小時的記錄。預設值為 2 小時。

  • 保留生產目錄的天數:這是指保留目錄中繼資料的天數。系統會清除 HANA 目錄中繼資料 (m_backup_catalog 資料表) 中,超過指定天數的記錄。舉例來說,如果指定的天數為 14 天,系統就會清除 HANA 目錄中早於「(目前日期) - (14 天)」的資料。預設值為 7 天。

  1. 依序點選「儲存」>「下一步」,然後點選「完成」

  2. 您可以在「應用程式管理員應用程式」清單中看到資料庫,綠色盾牌表示備份方案已套用。

備份 HANA 1+n 和 HANA 向外擴充資料庫

本節包含如何保護 HANA 1+n 和 HANA 擴充的相關資訊。

保護 HANA 1+n

如要將 HANA 1+n 複製叢集保護為單一應用程式,應用程式探索作業完成後,應用程式會將叢集主機做為 sid name_cluster。舉例來說,如果 sr1 是 HANA 執行個體,則應用程式名稱為 sr1,主機名稱為 App Manager Applications 清單中的 sr1_cluster。

HANA 記錄備份目的地必須在兩個節點之間共用。發生容錯移轉時,資料庫和記錄備份會自動容錯移轉至目前的主要資料庫,並從目前的主要資料庫執行記錄備份,擷取舊主要資料庫的最後一筆記錄,以及新主要資料庫的新記錄。請按照「準備 SAP HANA 資料庫以進行保護」一文中的準備步驟操作。

HANA 1+n 一律會以叢集應用程式的形式探索,其中包含中繼資料中的所有節點詳細資料。應用程式探索完成後,應用程式的叢集主機為 (HANA sid 名稱)叢集(網站 ID)_(HANA 硬體 ID)。舉例來說,如果 sr1 是 HANA 執行個體,則應用程式名稱為 sr1,主機名稱為 App Manager 應用程式清單中的 sr1cluster<…>。

變更叢集節點設定後 (例如在叢集中新增或刪除節點),建議執行強制探索。如果在探索及保護作業完成後移除或新增節點,備份和災難復原服務的中繼資料不會自動更新設定,可能會導致備份問題。

保護 SAP HANA 1+n 執行個體和資料庫的必要條件

保護 SAP HANA 執行個體前,請確認下列事項:

  • 所有 SAP HANA 伺服器或 SAP HANA 叢集的 Compute Engine 執行個體,都必須已加入備份和災難復原服務。
  • 所有 SAP HANA 伺服器或 SAP HANA 叢集的 Compute Engine 執行個體都必須安裝 Backup and DR 代理程式。
  • 所有 SAP HANA 伺服器或 SAP HANA 叢集的 Compute Engine 執行個體,都必須在「App Manage」(應用程式管理) >「Manage」(管理)>「Host」(主機)>「Backup and DR Agent Settings」(備份和 DR 代理程式設定)>「Secret」(密碼) 下套用密碼。

  • 如果主機已設定虛擬 IP,請在探索期間只新增主機的虛擬 IP 和主機名稱。

  • 所有節點都必須安裝 Backup and DR 代理程式。

  • 主機必須開啟通訊埠,才能允許通訊埠 5106 進行通訊。 這需要輸入防火牆規則,其中備份/復原設備是來源,執行代理程式的主機是目標,目標連接埠是 5106。不必將通訊埠 5106 新增至為設備建立的預設 Ingress 規則,因為這會將設備指定為目標。

  • HANA 記錄備份位置必須設為共用 NFS。

保護 HANA 向外擴充系統

SAP HANA 向外擴充

保護 SAP HANA 向外擴充系統的必要條件

保護 SAP HANA 向外擴充系統前,請務必完成下列事項:

  • 如果主機已設定虛擬 IP,請在探索期間只新增虛擬 IP 和主機的相關聯主機名稱。
  • 所有節點都必須安裝 Backup and DR 代理程式。
  • 主機必須開啟通訊埠,才能允許通訊埠 5106 進行通訊。 這需要輸入防火牆規則,其中備份/復原設備是來源,執行代理程式的主機是目標,目標連接埠是 5106。此外,由於這會將設備指定為目標,因此不需要將通訊埠 5106 新增至為設備建立的預設連入規則。
  • 如要進行以 Backint 檔案為基礎的完整 + 增量備份,HANA 記錄備份位置必須設為共用 (NFS)。請參閱「將主機新增至管理控制台」。
  • 儲存空間快照保護

    • 所有節點都不會共用資料和記錄檔容量
    • 資料和記錄檔磁碟區由邏輯磁碟區管理員管理
    • 確認本機掛接點上是否有 mnt000* 目錄,以識別主要和次要節點

    請按照「準備 SAP HANA 資料庫以進行保護」一文中的設定程序操作。

適用於 SAP HANA 向外擴充的備份和災難復原服務說明文件

本頁面是系列文章之一,專門介紹如何使用備份和災難復原服務,保護及復原 SAP HANA 向外擴充執行個體。如要進一步瞭解 SAR,請見下列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