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Rule 17a-4(i)(1)(ii)(A) 規定為證券商準備或維護監管記錄 (無論紙本或電子格式) 的第三方,須向美國證交會提供書面證明。
2023 年 1 月起,美國證交會專為 Google Cloud 等雲端服務供應商推出第三方證明的替代方案「替代證明」。在此之前只有「傳統證明」一個版本。
傳統證明:第三方必須同意相關主管機關審查記錄與其他重要事項,並向相關主管機關即時提供能真實、正確且完整重現這些記錄的現有紙本文件。
替代證明:這項方案特別考量了雲端服務供應商為受監管實體保留電子記錄的方式,可代替「傳統證明」。
SEC Rule 18a-6(f)(1)(ii)(A) 中有 SBS 實體須遵守的類似規定。
Google Cloud 如何幫助客戶遵守「替代證明」規定
為了幫助客戶遵守「替代證明」規定,Google 可根據 SEC Rule 17a-4(i) 或 18a-6(f) 提供 Google Cloud 與 Google Workspace 補充協議。我們的銷售團隊或 Google Cloud 代表可協助您取得這類文件。客戶必須提供註冊者名稱與註冊者號碼。客戶簽署「補充協議」後,Google 即可簽署「替代證明」並提供給客戶,以便他們提交給相關主管機關。
如需進一步瞭解如何向相關主管機關提交「替代證明」,請參考以下資源:
美國證交會《專員提供的指引:證券商聲言、聲明、證明與報告的填寫方式》
美國證交會《專員聲明事項:專為 SBS 實體提供的聲言、聲明、申請與報告提交須知》
如需進一步瞭解替代證明,請參閱美國證交會《最終規定》第 56 頁的「證券交易商、證券類交換交易商和證券類交換交易主要參與者須遵守的電子記錄保留規定」。如需瞭解證券交易商與 SBS 實體「替代證明」的確切定義,請分別參閱《最終規定》的第 137 頁與第 145 頁。
「傳統證明」、「替代證明」和「指定第三方證明」的差異
「傳統證明」和「替代證明」與 SEC Rule 17a-4(f)(3)(v)(A) 及 18a-6(e)(3)(v)(A) 所述的「指定第三方證明」不同。「指定第三方」或「D3P」是為指受監管實體採用的第三方,職責是保留電子記錄給相關主管機關審查。D3P 並非 Google Cloud 提供的服務。如有需要,受監管實體可向獨立供應商採購 D3P 服務和 D3P 證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