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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標準契約條款

2010 年時,歐盟執行委員會 (EC) 核准將合約條款範本當做遵守歐盟資料保護綱領相關規範的方法。2018 年 5 月起,歐盟資料保護綱領由一般資料保護規則 (GDPR) 取代。多年來,遵守歐洲資料保護法的 Google Cloud 客戶也採用我們已通過監管機關核准的 2010 年標準契約條款 (也稱為契約條款範本),藉此使其客戶在使用我們服務時的海外轉移個人資料作業符合規範。

EC 於 2021 年 6 月 4 日發布了新的標準契約條款 (SCC),以協助保護個人資料。這些新的標準契約條款已取代 EC 於 2010 年採用的標準契約條款,並有助於在特定情況下以合法方式轉移資料。標準契約條款實施各種合約義務,允許受 GDPR 規範的個人資料傳輸至歐洲經濟區 (EEA) 以外的收受方。

我們已更新 Google Cloud PlatformGoogle Workspace (包括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和 Cloud Identity 的資料處理條款,藉此納入新的標準契約條款

所有 Google Cloud 客戶適用的新方法:

  • 提供明確的透明支援服務,確保符合適用的歐盟資料保護法規;
  • 簡化合約作業所用的實體,無須再要求任何客戶僅基於遵循標準契約條款而使用其他 Google 實體;和
  • 與服務中的潛在資料流動保持更高的一致性。

針對位於歐洲 (即歐洲經濟區、英國和瑞士) 的客戶,Google 已將新的標準契約條款規範的所有責任納入考量,進一步簡化資料移轉作業法規遵循。

我們的白皮書說明資料移轉的歐洲法律規則,以及我們實作新歐盟標準契約條款和有所區分的英國標準契約條款的方式,讓客戶可以進一步瞭解我們新版條款對他們及其隱私權法規遵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