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建立虛擬機器 (VM) 執行個體時,您可以建立大量相同且彼此獨立的 VM。大量建立 VM 時,您可以執行下列操作:
盡量減少 API 頻率限制的用量。大量建立 VM 的要求會消耗 API 頻率限制,就像建立單一 VM 一樣。
將 VM 建立作業分散到區域內的多個可用區。 如果是區域要求,Compute Engine 會根據有可用硬體的可用區,決定要在哪個可用區建立 VM,並考量每個可用區的可用容量,以及您的任何保留項目。
Compute Engine 不會管理您大量建立的 VM。如要建立代管 VM 群組,請使用代管執行個體群組。
大量建立 VM 與批次處理 API 要求
大量建立 VM 與使用 instances.insert
方法批次處理 API 要求不同。下表比較這兩種建立多個 VM 的方式:
功能 | 批次處理 API 要求 | 大量建立 VM |
---|---|---|
區域選取 系統會根據資源可用性和配額等考量因素自動選取 |
手動 | 使用地區端點時會自動啟用 |
預先驗證 如果不可行,要求會立即失敗 |
否 | 容量和配額 |
VM 名稱產生 根據指定名稱模式自動產生 |
手動 | 可選擇自動產生 |
自動復原 如果 Compute Engine 無法建立目標數量的 VM,系統會自動復原要求 |
否 | 可選擇啟用 |
API 頻率限制 要求對 API 頻率限制的影響 |
每個 VM 一個要求 | 每個大量作業各有一項要求 |
限制
大量建立 VM 時,適用下列限制:
客戶提供的加密金鑰。您無法建立磁碟受客戶提供的加密金鑰 (CSEK) 保護的 VM。磁碟必須使用 Google 預設或客戶自行管理的加密金鑰。
透過快照建立開機磁碟。您無法使用快照建立 VM 的開機磁碟。請改為在大量建立 VM 時使用自訂映像檔。
全球 DNS。如果您使用全域 DNS,完整網域名稱 (FQDN) 可能不含區域,因此可能會發生名稱衝突。為避免發生這種情況,請使用可用區 DNS。如果無法改用可用區 DNS,請避免在不同區域使用相同的名稱模式。詳情請參閱「內部 DNS 名稱的類型」。
機器映像檔。您無法從機器映像檔建立 VM。
VM 數量。每次呼叫最多可建立 5,000 部 VM。此外,您隨時最多可同時建立 8,000 個執行個體。
instances.insert
和instances.bulkInsert
共用這個同步作業限制。單一用戶群節點。您無法建立使用單一租戶節點相依性標籤的 VM。
VM 屬性。所有 VM 屬性 (名稱和自訂主機名稱除外) 都必須相同。您無法使用 VM 之間互斥的 VM 屬性,包括但不限於靜態外部 IP 位址和靜態內部 IP 位址。
稽核記錄
當您發出 API 呼叫時,以及 API 呼叫完成時,Compute Engine 會將大量 VM 建立作業的相關資訊記錄到管理員活動稽核記錄。
Compute Engine 也會為每個 VM 建立個別的稽核記錄。您可以比對 protoPayload.resourceName
的值與要求中指定的命名模式所產生的 VM 名稱,找出單一 VM 的稽核記錄。
定價
使用大量 VM 建立功能不會產生額外費用。與建立單一 VM 相同,建立 VM 後就會開始計費。
如果 Compute Engine 無法建立 VM,您就不必支付任何費用。